仅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坐在我前面的林方杰转过头来,第一次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乔恋恋你真棒!乔恋恋你写得真好!”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写诗。书上说,一种习惯的养成,可能因为一件事,也可能是因为一个人。
那天,我又写了一首诗,夹在了语文课本里,我深情款款地写道:邻家男孩就姓林,坐我前面近六载,爱他不是一两年,悄悄恋上又何妨?
然后就有了很戏剧化的发展,王格格找我借语文书,因为她作业没做,想要抄我的。然后她就发现了那张纸条那首诗。
那个年纪啊,正是属于好奇心与八卦心空前膨胀的年纪。她简直是如获珍宝,很快便在全班公开了这个秘密,坐在乔恋恋前面,姓林的男生只有林方杰一个。于是,我喜欢林方杰的消息不胫而走。
自从和林方杰闹绯闻之后,我总觉得林方杰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许是心虚错觉,许是果真如此。当我们还尚在年少时,总觉得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感觉。自己怎么想怎么认为的,这个世界就是什么样的。这就好比有人觉得自己是奥特曼,穿上奥特曼的衣服就觉得自己真的就是奥特曼,可以拯救地球了。
哲学上管这叫做“唯心主义。”,我们都曾经是唯心主义的忠实信仰者。
所以,我觉得,林方杰也有点喜欢我了。
所以,我现在不仅仅只是上课时偷偷看着林方杰而已了,我
第三百六十一章 别人的步伐(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