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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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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蜚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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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巫族吃这么多好东西,不能化为修为灵力,全都易散到周身被身体吸收。这也是李烛影肉身进步这么快的原因之一!
    白天与巫族对战,和巫族同出狩猎,一边收集灵植丰富小世界。晚间打坐静神或找夸父喝酒。
    转眼间已过百年,李烛影呆在夸父部落里已经打遍部落无敌手,就差把夸父掀下马,从此翻身做主人。
    这日,李烛影来的夸父面前:“嘚!兀那大汉,快来与小爷一战。”声音响遍整个部落。
    “哈哈!烛影那小子又要挑战夸父了,快去看看。”
    “哼!那小子不自量力,夸父大巫岂是他能战过的。等着瞧吧,不消一会,就会被夸父丢出来。”
    “夸父,削他”
    巫族众人讨论的热烈,基本上就没有看好李烛影的。而且从众巫反应看,像这类事定发生过多次。
    一众巫族,搬条板凳,抓把几串果子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这些年,李烛影进步飞快,又练了一手好枪法。渐渐的从人人都能欺负一下,变成慢慢被他欺负,众人都憋着一肚子气呢!
    只等着等下夸父把李烛影暴揍一顿,然后众人上去落井下石,在招呼一顿,好好出口气。
    只要最后给李烛影留口气就行!
    “夸父,磨磨唧唧作甚,小爷今日定要一雪前耻,叫你吃小爷这么多酒,还敢揍小爷。今日就与你算算账!”李烛影手拿一杆丈八蛇

第十一章 蜚十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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