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之后他再赶去已经慢了一步,之后见其一直没事也就没有暴露自己。
“这是一个真正值得尊敬的英雄,就让他独享这个光荣吧!”,慕斯用这样的想法安慰自己,但也第一次意识到了无论是靠阿蒙还是战斗服,需要长距离赶路的时候仍然不太够用。
毕竟这两者的速度虽快,但也有个限度,距离太远的话还是需要不短的时间。
相对而言, 可以达到几倍因素的阿蒙更快一些,但音爆的动静很大, 接近目的地后必须提前减速, 不但麻烦,速度优势也因此大打折扣。
为了获得更快的赶路速度,之后慕斯甚至一度放慢了恶魔雷达的研制,而将重点放到了奎因的山寨版改造人路线上,别的倒还不急,但电系能力他得先掌握了。
又恰好赶上贝加庞克终于想通,也提供了不小的帮助,慕斯终于在次年成功地给自己植入了第二项、应该也是最具价值的异能——电!
不过必须说明的是,慕斯使用这一异能所能达到的速度其实达不到光速,他测试了一番发现在空气中如果没有事先打通电路,一秒也就能够在空气中移动一百多公里,就算事先打通了电路,也只能达到光速的几分之一。
只有在完全导电的导体中,慕斯才能接近光速,这是他冒险利用了海水进行测试才完全确认的。
话说回来,这样的速度在实际应用中跟光速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了,就算
第二百九十章 电的速度(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