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吃不起这么贵的面。”李茜瞪着眼睛,直直的盯着余瑾说道。
“对啊对啊,余老板家烧的太好吃了,我每天都想来吃,可我的工资不允许我这样做!”
“没事,你们可以偶尔来。”余瑾想都没想回答道。
“唉,可怜的孩子,不像我,可以天天吃到余老板菜。”这位西装男子,名叫方杰,今年三十岁,在一家大型公司当总监。
自从方杰昨天吃过余瑾做的饭后,一直对他的念念不忘,所以一天必会来一趟。
“哈哈哈,说真的,你们不用天天,偶尔一次就可以了。”余瑾笑了笑,这群客人还真可爱。
“不可能,余老板的饭,现在就是我的精神支柱。”
“说的对,每次吃到余老板的饭,做事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了。”
“有这么夸张吗?”余瑾都想不到自己的饭,还有这样效果。
“有!”
这十天以来,瑾园店每天生意都很好,每天一来余瑾就能看到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店里也就余瑾和李沁两个人,还是比较辛苦的,所以余瑾想在找个一个端菜的员工。
余瑾在床上看着这十天以来的收入,123万元,其实每天大概在10万元和13万元之间,成本也算进去了,净赚的话,大概90多万(不要想太多了,这只是个小说)。
“小瑾有多少了啊!”李沁躺在床上玩手机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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