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元坤花费如此大的代价,自然不止是让楚雄当一时保镖,而是要当一世,为了防止其强大后不听号令,在其成为中级基因战士之前,就在他脑袋里面种下了智能芯片,能够掌控他的生死。
所以,楚雄相对于楚元坤、楚临风而言,说好听点是保镖,说难听点是奴仆。
这是楚雄自己的选择,成为中级基因战士,拥有强大的力量,能够过一辈子好日子,为此……他宁愿做楚元坤家一世奴仆。
花高价钱造就中级基因战士为奴仆,这是在大富商中是极为常见的事。
一些资本特别雄厚的超级富商,甚至会培养高级基因战士为奴仆,当然……培养一位高级基因战士,至少也得花费数亿元,不是一般的富商能支撑得起。
毕竟……如果只能培养一位高级基因战士的话,绝大多数富商的第一选择是自己,只有手中有多余的资本,才会考虑培养高级基因战士为奴仆。
“雄叔,赵龙天有没有查出牧云风的家在哪里?”楚临风突然问道。
楚雄道:“应该也查到了,少爷,赵家是东廷市的霸主,是否和对方联手?”
楚临风思考了一会儿,道:“若是一起,赵龙天肯定要第一个出手羞辱牧云风,哼……真是不爽。
不过,我楚家在东廷市做生意,还得仰仗赵家,去知会赵家一声吧,等赵龙天收拾完牧云风后,我再去补上几脚就是了。”
“好的,少爷。”
第十二章 玉骨大成(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