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杀她,那干嘛要引诱她来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普罗修斯笑的更加灿烂了:“呵呵,你小子越来越上道了,这一切当然是我故意的了。
这还不是因为那个老混蛋太狡猾,我这几千年不断的挑起事端,就盼着那只老狐狸能露出马脚。这倒好,这老家伙不是置之不理就是装作不知道,实在事情搞大了,这老家伙却只派阿缇娅这个滚刀肉来处理,好几次气得我差点没吐血,这老家伙做事真个是滴水不漏,没有丝毫破绽。
好不容易发现艾露斯芬瑟这个活宝,赶紧利用她做了篇大文章,所以才有了300年前的一幕。
其实我真实的想法是,只要阿缇娅把罗宾带走,那我就一直暗中跟着她,因为我已经在罗宾身上做好了标记,这样她的各种伪装对我就没用了。那五个阿特斯族人除了那个老不死的和一个冰冷女,剩下的都挺喜欢音乐的,说不定阿缇娅这位胸大无脑的小丫头脑子一热,就会把罗宾送过去给其他两个人赏玩一番,那我也算没白辛苦。
就算不这样,我也会一直跟在阿缇娅身边,时间长了也许能摸清他们的联络规律。
哎,万没想到阿缇娅这丫头片子,实力弱得掉渣,到挺会享受人类社会生活的,根本没拿自己当外人看待啊。带着罗宾先在埃及快活了一段时间,没过几年又跑到印度,天天醉心于人类贵族的社交活动,你猜怎么着?还以为自己是当年阿特斯族贵族大小姐呐!
就这样我一直等
第三十一章 贵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