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完全可以不结婚,没问题。
而且,生下的孩子,照例全是生活在女方的家族中,男方是不用尽抚养之责的。
之所以按照惯例,女方产下孩子之后,要举行一个宴会,宣布孩子的生父,这个目的是为了防止乱伦。
否则不宣布也可以。
另外……苏毗王室要把他当作生育工具,可生孩子这种事,可没有必定之说。
万一生不下来,那也不能怪他吧?
那样答应下来?
只是,这个虽然是最好的结果。
可万一真生下来呢?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
按照中原人的习俗,生下来的孩子是他的,他是父亲,有权对这孩子管教,指导,对他的人生成长规划。
可是按照苏毗的习俗,男方在不用尽抚养之责的同时,是也被剥夺了权利的。
他这个父亲,没有资格指手画脚。
就算允你来探视,一些小事你也可以做主,但这些权利归根到底是女方赋予的。
男方只是用来生。
生完了就没男方的事了。
这对于中原的男人来说,当然没法接受!
相较这个而言,他之前所认为的被侮辱的问题,他倒觉得没那么严重了。
就像强奸。
只有男的对女的实行那事,才叫强奸。
女的对男的,没有强奸一说。
第五百九十二章 人世的无奈抉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