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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丧子又抓不到凶手,马知府现在的心情是非常的暴躁。
干脆一下令,杀,全杀!
那天闹市处斩的时候,穆川正好去大理了,没能赶上。
据说整整二十多条汉子,都给按在处刑台上,被雪银银的大斧子给刷的一下,砍掉了脑袋!
溅出的血将整个闹市都给染红了。
据说血腥味一直到现在,还没完全散。
给这整个城市都添上了层血色的恐怖。
至于这些壮烈牺牲的英勇读者,马峰给的罪名是这个:
败德乱纪,偷阅禁书。
因为看了书中的那些色情描写,叫败德。
因为不服朝廷的法令,叫乱纪。
至于偷阅禁书,有人临死前还在大喊“看书也能叫偷么?”。
总之,死得很冤。
百姓们自然是怨声载道。
在这种恐怖的高压之下,是很能激起人的反抗意志的。
如果唾沫星子能淹死人,这位马知府应该进地狱好几回了。
同时还有另一件事发生。
方良死了。
跟他一块死的,还有其它几个,被从武院驱逐的人。
因为他们是受到了全体成丨都府百姓的不欢迎,想租房子都租不到,客栈给钱店家也不让住,包括想吃点东西都不容易,没奈何之下,就还乡了。
结果还没等走到老家,在路上就全被杀
第五百一十一章 鲜血的读者之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