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论”、“善恶兼论”等认识,不同的人性认定导致了以“霸道”、“王道”和“杂道”(即“帝道”)为模式的“法治”、“人治”、“人法兼治”的差异。
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以“性恶论”为出发点,讲“崇法尚术”、“唯法为治”,创立了“以名责刑,以法为本,以术治下”的“刑名法术”学说,为统治阶级提供了一套“以法治国”的统治理论。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秦王嬴政又采用了法家韩非的法治理论,最后统一中国。但是,法家的严刑峻法、重赋繁役,恰恰成为秦统治者谋求长治久安的致命伤。
孔子以“性善论”为前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力主德治。孟子集孔子德政思想而提出了“仁政”学说。为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所奉行。传说中的大贤尧、舜、禹都是以德高望重而继位和以仁德爱民而传扬于世的。
在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以“霸”与“王”作为治国之道的是战国时的孟子。他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
因此,所谓霸道就是“以力服人”;王道就是“以德服人”。孟子提倡王道,反对霸道。
荀子则认为,王、霸虽有差别,但也可以相通。“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上可以王,下可以霸”,霸道可以补充王道。
这就为后来儒家所倡导的德主刑辅思想提供了张本。“杂道”即“帝道”其核心就是
第三九五章 还有秦始皇什么事? 下(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