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圈子里俗称的“赎身费”。
而所谓的经纪人,对于大多数签了“卖身契”的艺人而言,说好听一点是合作伙伴,或者公司同事,双方互利互惠。
但说得难听一点,经纪人其实就是艺人的牢头,手里掌握着资源和权力,从正经工作到私人生活,方方面面都管控着艺人。
而艺人本身,同样没有拒绝和反抗的能力。
尤其是在未成名的时候,艺人受到合约限制,往往都被禁止接私活,所有工作都只能靠经纪人去争取。
如果一个经纪人看自己手下的某个艺人不顺眼,甚至可以故意不给他资源,压着他,让他出不了头。
这种事情在娱乐圈里实在是再常见不过了。
何况,经纪人和艺人之间的对等关系,也并非像圈外人以为的那样。
不是每个艺人都能拥有自己的独立经纪人的,尤其是在还没有成名的时候。
一般稍有资历的经纪人,手里负责的艺人至少都有两三个以上,更多的甚至七八个都有。
这么多艺人当中,也不是每一个都有机会成名。
经纪人手上的资源和工作机会是有限的。
因此,自然而然的,即使在同一个经纪人手下,艺人跟艺人之间也很难成为好朋友,大多都是一种明争暗斗的竞争关系——
谁能更讨得经纪人欢心,谁跟经纪人的关系更好,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资源倾斜。
勾心斗角
第440章 打起来了(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