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手机都不一定有信号,何况她还没手机。
已经感受不到害怕了,她唯一的感觉只有五味杂陈。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万一死之后又穿回原来的身体了呢?
不对原来的身体已经死了穿回去只能当丧尸。
当丧尸也比当炮灰强吧?
“走吧,该找地方了。”少年道。
冯思思自动脑补成“该找地方取你狗命了”,于是猛地一抬头:“且慢!我有一个疑问,如果不知道的话我做鬼也会纳闷的天天缠着你的。”
“嗯?说说看。”
“白明霜一个只知道哭的小女孩,为什么会招来杀身之祸?”冯思思突然表情一凝,“难不成是情杀?你是她众多狂蜂浪蝶中的一个,得不到她就要毁了她?”
黑衣人:“……”
黑衣人:“你都在想些什么鬼东西?”
“要不然呢?”她道,“没理由啊,原本最想弄死她的人只有我而已,现在我都没想法了谁还会加害她?”
这话不是开玩笑,冯思思记得书里写的女二知道白明霜和秦尚的关系后,第一时间找了最靠谱的杀手集团想取女主小命。
但女主就是女主,人家可以不是最强最有钱的,但一定是能活到最后的。
按照原剧情,白明霜失踪没半小时秦尚就猜到是女二干的,然后一通威逼加恐吓逼问出了白明霜下落。紧接着便杀进贼窝表演一出英雄救美救出女主,至此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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