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京城的贵胄子弟,风流儿郎,她什么样的都见过,却从未觉得有一个像眼前这位小公子这般让她移不开视线。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情窦初开,她内心里一直渴望的,便该是这般柔软细腻,乖顺俊逸之人。
而不是那个张牙舞爪的病老虎。
“其实,我就住在这家楼上的客栈里。”明晗拘束地扯了扯自己弄乱的衣摆,低头时才注意到她如今披头散发,不知落在对方眼里又是怎么一番模样,顿时有些窘迫。
顾清时好像全然不觉她这样有什么不妥之处,只是每次看向她的时候,心口总是觉得慌乱不已。
他挡在斗篷后面的手悄悄按了那一处,越是注意到,越觉得心跳如擂,难以自制。
顾清时年纪小,尚不通情爱,还不知心动究竟为何物,以为是自己的病又加重了,怕自己支撑不住,会在她面前露出丑态,本意是想躲避,却又禁不住再看她一眼,对上视线之后,轻声问了一句:“住在这里,你不是京城人士么?”
他的话音太轻,明晗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生怕遗漏了半个字音儿。
谎话一旦有了开端,就像一个被吊在空中扎破了洞的面口袋,剩下的连绵不绝,在被拆穿之前,总要一个接一个地去圆。
明晗慢了一拍,点了点头,望见小公子眼中的疑惑,嘴巴比脑子更快地吐出一句:“其实我是来京城参加春闱会试的。”
顾清时身为男儿,又
分卷阅读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