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的名头逐渐勾搭到秦罗的——陆克山还在读书,在毕业实习中。他们两家公司几乎是天南海北:陆克山来秦罗这需要挤一个半小时地铁,中途转乘三次。而这才周三,意味着明天他还要挤一个半小时早高峰去公司。
本来他们约定好周末一起过,工作日各住各的。但近期情况有点失控:陆克山越来越多地在工作日出现了。
其实陆克山是好看的,秦罗咬着嘴唇想。甚至纯以相貌论,陆克山是要胜过秦罗一筹的:当真肤白如雪,唇红齿白,再有一双湿漉漉的鹿眼,幸好鼻梁足够挺拔,以一己之力中和了白雪公主般的天真感,乍一看是毫无城府的赤诚与阳光。唯一可挑剔的大概是他的身材,不至于大腹便便,但久坐不锻炼到底是让他皮肉显得松弛,配合着黑框眼镜,竟遮掩了他的容光,以至于秦罗竟误打误撞成了他初恋。
陆克山端着小蛋糕和葡萄回了房间,看见床上瘫倒发呆的秦罗又觉怜爱又觉好笑。把蛋糕和葡萄放一边,顺着秦罗瘫倒要去捏她鼻子。秦罗不依,头扭一边不理会他,不察耳边突然酥痒了起来,随之脸色和耳朵都飞速蹿红。陆克山伏了上来,几乎是咬着她耳朵在说话,呼吸像羽毛边缘轻扫若有若无,有些沙哑的声音却直直钻进脑里,像是突然打开了什么开关:“小猪,都不看看,我买了什么蛋糕么?”
不知是要移开耳朵还是要靠更近,秦罗索性眼睛一闭,动都不敢动了,连脖子都开始泛出粉红。如同上好的玉染了纯粹的异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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