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卿端着早饭出来,走到勿随身边,将一个盘子放在手臂上,随手丢了一个物体给勿随。
勿随接住看了眼,那是一个八章大小的毛笔,笔端还系着一个漂亮的蓝色穗子。
“滴血认主吧,是个好东西。”夙绮兮看了眼,竟是鬼王笔,堪比下品神器了,虽然是神器,但是是旭卿出手,应当不会上了勿随才是。
勿随兴奋的点头,用稀少的灵力刺破了手指,血被鬼王笔吸收,直到鬼王笔发光了,才停止了吸血。
一道华光之后,鬼王笔挂在了勿随的脖子上,原本平凡的鬼王笔的笔杆上出现了金色纹路,很是好看,那毫亦是柔软舒适。
“为师帮你做个隐藏,免得被有心人察觉,伤到你就不好了。”夙绮兮见勿随很是欢喜的抱着鬼王笔看,为鬼王笔做了封印,敛去了神器气息,模样倒是没有变化,看上去那就是一个小挂件罢了。
勿随因鬼王笔的关系,倒是快速被旭卿收买了心,不多会儿就师公前师公后的跟着旭卿不肯离开了。
旭卿和夙绮兮一起将勿随送去了学校,又陪着夙绮兮去了京华大学,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男男女女的注目。夙绮兮也又一次上了论坛。
更有不知情的还在贬低夙绮兮,却被人很快指责,说旭卿是夙绮兮的未婚夫,当初在食堂可是被不少人看在眼中的。
原本这些日子没见夙绮兮与旭卿在一起,有些人还以为两人出了问题,如今看两人眉目间都透着爱意与柔情,哪里是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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