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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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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斗殴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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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类似于派出所。比如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余步,便设置一所巡铺,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上次王伦被抓,就是夜间铺兵干的事。
    如此密集的安保,一般人基本上没有刑事犯案的机会、或者犯案后极难逃脱。王伦被冤作盗贼,除了官府昏聩,没有现场抓住其它贼人是一大要素,只能说时迁溜得太快了
    牛二横冲直撞地在街上走,铺兵说看不见是绝对不可能的,任其肆意妄为,只能有一个答案:懒得管或者习以为常了。
    王伦渐渐对这个朝代有了解了,因此偏把铺兵拉进来。也不管他们是否真的看到牛二骚扰女眷,毕竟他们职责如此。
    不能让他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不想这推官还确有做葫芦僧的潜质,他点点头:“纵然此事是真,牛二已然受了教训,你也未曾参与斗殴,倒是那石秀----”他看过去:“当街动武,视王法如无物!念你是初犯,又非本心,本官且寄下一顿打。只是牛二既伤,你需仔细照顾周全。保辜十日内若无大碍,本推官便判你无罪!”
    古代医疗条件不足,对于内出血等症状无法及时断定,于是便有了“保辜”之说。
    所谓保辜,通俗地说,就是被打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内伤,就需要行凶者负责康复,在此期间内如果无事,即以伤情判定行凶者罪责的制度。
    至于期限,唐律曾对斗殴伤人定下以十日为限:“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限内

第74章 斗殴非小事(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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