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白牙晃眼、笑声能让整条街都感到快乐的人。
可程陌完全相反,他心思深晦如海,毫无少年朝气热血,低调的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个隐形人。
然而,方寻毫无原则的,深深喜欢着他。
可能是:喜欢他那张就算面无表情也依旧让人着迷的脸;
喜欢他那双在不经意间望向她时,专注深情,温柔的仿佛目含星辰银河的眼睛;
喜欢……
程陌单手解开西装扣子,大步流星的往里走,一只脚刚迈上楼梯,方寻从万千思绪中醒来,立马抬手示意他:“停下,别过来。”
程陌目光平静的看着她。
方寻倔强的扬起下巴高高在上的回视着他。
在这场无声的对峙中,程陌毫无意外的先败下阵来,他无奈的叹息了声,把脚收了回去。
方寻傲娇的扭过头去,哼了声:“你就站在那里把话说清楚。”
“你先坐下,别用那只脚站着。”十六岁变声后,程陌的声音就这么迷人了。
音色低沉,优雅稳重,有种大漠孤烟的苍凉凄美感。
说话的时候,这种感觉稍微弱些,唱歌的时候最动人,方寻每次都被他的歌声,感动的默默流泪。
他们每年的纪念日,方寻定的礼物,就是听他清唱五首歌。
方寻想了想,闹归闹,不能伤了自己,便善如流的坐了下来,双腿并拢,踩在下一级台阶上,姿势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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