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
地铁站离这里还有两个路口的距离,时间还早,宋以殊便慢慢陪着乔莫走过去。
走着走着,她开始感觉到不对劲了。
要命,竟然忘记穿外套!
想想也是,她走的匆忙,没来得及回办公室拿外套。从咖喱屋出来时残余在周身的暖气渐渐散去,刚刚填饱的肚子虽然能够提供热量,却还是败给了寒冬的冷风。
她本来就是容易手脚发凉的体质,身上穿的少就算了,脚上还是一双办公室里用的薄底乐福鞋。刚走了两步,脚趾就哆哆嗦嗦地蜷缩在一起,几乎要结成冰了。
不过,反正也不远,还是忍一忍吧。
宋以殊望着斑马线对面的红灯,第一次觉得时间这样难熬。她抱着手臂,微微向乔莫身后侧了一步,用他高大的身子挡风。
乔莫这下察觉到了不对。他再细心到底还是个大男孩,况且一路上都在和宋以殊聊天,注意力根本没放在衣服上。
定睛一瞧,宋以殊竟只穿了一件羊绒开衫,单薄的打底衫连锁骨都没遮住。裙子刚过膝盖,露出长长的一段小腿。他赶紧展开搭在手臂上的羽绒服,把她一股脑地包了进去。
“怎么不穿上外套再出来?”
乔莫碰了碰她的手,指尖冰凉,便毫不客气地抓在大手里暖着。宋以殊这回没有挣扎,任凭他牵着手。
她也有一米七出头,身高在女性里算是拔尖的了。不过乔莫的羽绒服还是长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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