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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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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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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大。
    治理豫州真的是一件非常艰难,且需要花费巨大的代价,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的事情,大概此时的豫州唯一能够笑看的,也就是隔壁的司隶了。
    ……虽然豫州情况差,但咱们至少还有人啊。
    司隶那地方,别说是人,鬼都见不着。
    可以说此时的曹操更多的是被豫州给拖累了,但曹操又不能不要。
    治理豫州只是短痛,可要是丢了豫州,那就是长痛啊!
    显然曹操是要选择短痛的_(:3ゝ∠)_
    再说了,豫州原本也是物产丰富的富饶之地,成了现在这个鬼样子,只能说是袁术太能作。
    如果嫌弃豫州的话,考虑下颍川就属于豫州?
    再加上曹操的老家其实也在豫州呀,老曹家可不就是沛国谯县么。
    所以说,不管曹操多么的咬牙切齿,他最后还是得把豫州捏在手里,并且还要把这一块给治理好。
    于是如今的豫州刺史不是别人,正是糜竺。
    当然,糜竺的豫州刺史四个字前面还要再加一个字‘兼’,曹操也清楚糜竺不是个适合干刺史的人选,因此他让糜竺做豫州刺史,只是暂时兼任,方便糜竺在豫州做事而已。
    但甭管怎么说吧,总归就算这时候袁绍不来和曹操干架,他明年也是一定会来的。
    越是拖延情况对曹操就越是有利,这一点显然袁绍也是很清楚,因此他绝不会给曹操留下太多的时间。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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