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这项运动,带来更多机动战术的变化,更加激烈而具备看点。
马球是两队分别十二人对抗,李正轩这一队穿蓝,另一队穿红。
王子殿下的座骑是一匹白色飞马,佩带着金色辔头和马鞍,脖子下面挂着一串金铃,鬃毛闪亮长腿健壮,看上去十分神骏。
要想打好马球,必须是人与马有着良好的配合,所以他们这些人参赛用的,都是自家马厩精心饲育出来的良种飞马,价值高昂,从马驹时就开始一起熟悉练习。
仅仅饲养优良血统飞马的支出,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所以马球又被称作“贵族的运动”,没有办法全民普及,只有俱乐部的职业球员以及家里真正有底蕴的高门子弟才玩得起。
李正轩走到自己的飞马前,摸了摸马头,紧接着给自己的手臂、膝盖、胸腹带上护具,最后戴上一双皮制的黑手套,看上去像是位整装待发的战士。
“殿下,不知道这次咱们鹿死谁手呢?”另一队的队长东方易,穿着红色马球服走过来打招呼。
东方易是帝国一位实权大公爵的儿子,和李正轩年龄相仿,从小就认识,可以说是在一起长大的,彼此间关系挺好。
不过同为Alpha,都有着强烈的胜负欲,谁都不会在球场上手下留情就是了。
李正轩望向东方易,略略抬起下巴:“那还用问,当然是我。”
“哈哈哈,殿下这么自信?”东方易大笑。
“因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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