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游荡花丛片叶不沾身的富家小开。
叶濛盯着瞧了会儿,决定喝口长岛冰茶就结账走人。谁料,刚刚咬住吸管,一个男服务员热情十足地过来问她:“小姐,需要点歌吗?今晚有没有喜欢的乐队?”
“什么乐队?”叶濛含着酒,含糊不清地问了句。
“她是小屿哥的粉丝,来找小屿哥的。”刚刚替她点过单的服务员,非常好心的替她解释,又非常体贴地冲坐在人堆里那位不是公子哥,胜似公子哥的男人,喊了句:“小屿哥!你的粉丝。”
这一声吼,直接把沙发上所有音乐才子的目光齐刷刷吸引了过来!
叶濛觉得,她现在脸上的表情,完全可以代替舞池上头的五彩灯球,进行工作了。
李靳屿像是被人打断,转头朝她这边看来,“不认识,找错人了。”
叶濛想说,算了。
结果沙发上那群人不知道被戳了什么点,一听是李靳屿的粉丝,兴奋地不行,“来来来,靳屿,你过去请小妹妹喝杯酒。”
小妹妹?
叶濛很不乐意了,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抻着脸色,对李靳屿说:“你出来下,弟弟。”
叶濛就觉得很神奇,无论把李靳屿丢在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堆里,他永远都是看起来最干净、最清爽的那个,绝对鹤立鸡群。哪怕他不说话,只要他笑一下,你就忽略不了他。
他的眼睛像颗干净的黑色玻璃球,清澈又亮,单就这么干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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