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以前原主存的两块五毛钱,陆志城时刻揣在身上。
他本想找机会去趟镇上的,村里的情况他捉摸清楚了,但仅仅局限于农村,是不够的,他需要踏板,往城里去。
不管他们怎么闹,陆志城掏出钥匙打开门,门一开一合。
陆志军半晌才发现弟弟的房间上了锁,他腮帮子绷得紧紧的,脸色青得不能看了。被弟弟当贼防着是什么感觉?就是憋屈得难堪。
手里有点钱,陆志城第二天一早就走了,招呼都没打。
孙荷花手腕骨肿了,依然咬牙坚持用左手在那分饭,十分地‘身残志坚’。
分到最后还剩小半碗,她全给倒大儿子碗里来,一滴没留。
钱月梅嘀咕了一句:活该。
一家人胡噜胡噜吃着,孙荷花确定杂物间的钥匙在自己身上,头都没抬吃得那叫一个畅快。
然而,等他们吃完,陆志军也没出来。
还是钱月梅跑去看了眼,纳闷了道,“门从外面锁了,老二不在家?他又跑哪去了?”
现在一家人都对他一件非常大。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就连呼吸同一片空气都是痛苦的。
她忽然灵光一闪,“妈,老二不在家。”
两人的目光同步落在锁着的那扇门上。
一个人只要贪心起来,锁头算什么?小偷就是这么存在的。
趁着老二不在,两人找了家伙,撬门进去翻箱倒柜,但别说钱,连个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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