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命陪君子的想法,此时也不推辞,毫不犹豫地喝了。酒一入口,只觉得嗓子眼火烧火燎的,身子也像着了火似的,热得发烫。
周成瑾却是没感觉般,又倒了第二碗,仍是一口干。
魏明俊举着碗实在喝不下去,可看到周成瑾血红的眼,心一横仰脖干了。待看到周成瑾又要倒酒,魏明俊伸手拦住他,“别干喝,吃两口菜就着,难得这个季节还有嫩黄瓜,来,吃一口。”掂起一根黄瓜“啪”掰成两半,一半塞到周成瑾手里,一半自己拿着,“吭哧”咬一口,黄瓜的凉意顿时缓解了烈酒引起的灼热。
周成瑾也咬一口黄瓜,突然就落了泪,“我是真喜欢她……”
☆、第108章
魏明俊听得差点也跟着落泪,谁还能比他更了解周成瑾的心,谁会比他明白周成瑾在楚晴身上到底用了多少心思?
不说那几桩让人烦恼的亲事,单说平常那些琐碎的小事。
听说楚晴喜欢丁香色,周成瑾千里迢迢捎来十几匹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紫色布料,要说他是在丝绸之乡江南也倒罢了,他可是在宁夏。江南的绸缎运过去价格起码翻了一倍。
听说楚晴染了风寒,他眼巴巴地寄过来一个药方子,还捎带了许多大黄、白芍以及天麻等药材。从宁夏到京都,就是快马也得七八天,药方子送到,楚晴早就好了。
还有一次,特特写了个烧蹄膀的方子,是他在酒楼吃到这道菜觉得口味不错,花重金跟厨子买到,据说烧出来的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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