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芬女士。三十四岁,父亲是走私大王,十年前她嫁给一个在警界服务的人,由于她丈夫的力量,使得她父亲赚了不少钱,而他的丈夫也发了财,后来他们意见不合,在ICAC未成立之前,他们已经离婚。她本人手上拥有不少财富,她父亲也宠爱她,因此,她的出手很阔绰,去年她捧一个男歌星,就花了几十万。”
“她是条大鱼。”
“而且不会有麻烦,她喜欢玩,又舍得花钱,你在她身上刮一笔,仍然可以留下来,因为,她绝对不会追究你。”
“用什么方法?”
大姐把她的计划说了。
“方法太古老!”
“虽然是旧桥,没有新意,但是仍然用得着的,她每天一定去‘美心’吃下午茶,你也去,天天去……”
艾迪所到之处,必然引起女性的倾慕眼光,第一天,喜欢小白脸的金丽芬,已经开始注意他,一顿下午茶,回头看了他四、五次。
“怎么了?”余太太说:“又看中猎物?”
“唔!妳看,那年轻人多英俊!”
“的确长得很好看,年纪轻,身体又好,而且,最难得的,他脸上没有脂粉气。”
“他是什么人?我从未见过。”金丽芬托起香腮凝想。
“那么漂亮的男人,不是歌星,就是明星,要不,就是名男人。”
“他不会是那种人,一个新星,底薪才祇有几百块钱,还不够他买一双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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