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来后,看着她背着老大一个包袱,便指了指:“给我分点。”
“吃不死你,”方泠白了一眼,从包袱里掏出两猪蹄,“拿去拿去!”
王三弄美滋滋地啃完猪蹄儿,看着方泠套上他带出来的士兵服,拍了拍手,问道:“今晚你要去哪?”
方泠束了束腰身,这衣裳不大合身,毕竟男儿穿的,衬托不出她妙曼的身材:“去趟城西,找我二哥去。”
“你二哥怎么跑那去了?”王三弄用手背擦了擦嘴,一脸疑惑。
方泠把包袱往王三弄身上一塞,把他整得跟只熊似的:“陛下派他到那守坟去了,我今晚得下去看看,你带我去那吧。”
王三弄不学无术,他爹是痛心疾首,原本给他弄了几个官,全让他打了一手烂牌,最后不得已,让他当了个夜巡士兵的小队长。
这在夜里大街上,要想不用畏畏缩缩东躲西藏,找他帮忙最合适不过。
“咦,王队长,一天没见,怎么就胖了一圈?”
“啊哈,吃得多了点,我发现一处上好的食肆,新开张,下回我带你去尝尝。”
“嘿嘿,小的多谢王公子!”
这些巡逻的士兵,平时经常跟着他鬼混,而他对这些士兵也如同亲兄弟一般,没少带着他们偷鸡摸狗,于是大家见到他都很热络,就算他身边忽然多了个大活人,也没人怎么细问。
玩忽职守,说的就是他们。
方泠这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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