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之前租下的两间房刚好够用。柒月和缪宁一间,另外两个女孩儿住另一间。
最后跟着柒月来这里的两个姑娘,一个名叫李施欣,擅长针织刺绣,织布自然也不在话下。另一人名叫金凤,做饭的手艺比较好,正好是柒月眼下想要的人。
至于缪宁,她从前是一家京城富户家里的大丫鬟,因此做事比较有条理,性格又与柒月十分投契,柒月便让她经常往返京城与护城,负责押送买来的美酒。只叮嘱过她一句,酒不一定要买最好的,但一定要是最烈的,而且不可以买兑过水的。至于怎么分辨,就只能靠缪宁自己去摸索了。
柒月自己就负责账房和小店的统筹工作,顺便帮店里理菜,准备一天的所需,闲暇时也会出去帮忙。但姑娘们担心她被人认出,为了保护她,愣是不肯让她怎么出来抛头露面。
安定下来,开始经营没几天就有生意上门了,柒月经营的是家常菜,虽然附近也有两三家酒楼,但都价钱相对比较贵,菜式也比柒月这里精美。柒月不跟他们较劲,自己做自己的小本生意。
酒楼见她们这里做的都是些“拿不出手”的菜品,也就没有心思排挤。
一开始生意是比较难做的,但过了两个月,小店的生意却越做越红火。
除了因为金凤做的菜虽然卖相不好看,但味道却很好以外,还因为别家的老板和小二都是男性。
柒月虽然不会以出卖色相来谋生,但却懂得合理善用长处,缪宁几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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