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他便施了一个诀,一拂袖踏云离去。
大荒的无矣子老前辈曾经说过,精怪是这世间最低等的生物,他们非人非畜,非神非魔。
可是他,竟然没有嫌弃我,还与我做了约定。
他就是我的神袛!
方才,他的眉宇微微皱起,我竟想伸手去抚平……
我一定要成仙,只有这样才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
我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失神,待回过神来已是良久。
我未等灵力恢复完全便出了树身,将方才他触碰过的落叶拾了起来,小心珍藏,直至如今。
明晃晃的宫灯照在我的身上,拉回了我的思绪。
罢了,罢了。我记了九千年的事情,人家却压根没放在心上。真当应了凡人戏折子里的情节:我是个在路边唱戏的戏子,我当你是我唯一的看客,而你,只当是路过。
都说这东凌上神高冷孤傲,绝情弃爱,看来也是有几分道理啊。
我苦笑。
九月十三那日,九重天下,我与孟子望的初遇,他青衫似海,一壶清酒,怕是待我最为温和的时候了罢。
都已经过去九千多年了,我却想忘忘不掉,越记越清晰。该罚,该罚,当浮一大白。我仰头喝了一大口,却发现自己连爱喝酒都是因为初见他时,他手里勾着个酒葫芦。我也不止一次想过,若是我不当这劳什子的上仙,做个他的酒葫芦便好了。
☆、第三章 酒后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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