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绿中穿行的程如,被余馥的电话连续轰炸半个小时赶到家时,气没喘上就开始骂。
“好不容易钓到一条大鱼,马上就到嘴了,结果!余馥我告诉你,要没有十万火急的事,今天我非撕……”
一开门,直接愣在原地。
“这是几个意思?家里进贼了?”
她懵然地往前踉跄着,从一只面膜碗上跨过去,就看到自己平时珍爱的“海蓝之谜”、“兰蔻”等宝贝散落一地。
她“哇”的一声冲进房间,见最宝贝的电脑还在床头安安稳稳地坐着,顿时心一定,放下包,换了鞋子,这才慢悠悠地折返过来看余馥。
余馥在想什么呢?
她想起了廖以忱,或者说,想起了以前的事。
那个时候她很漂亮,又臭美,爱打扮,每天最乐呵的事就是和余漪比美,看谁搭配的衣服更亮眼,看谁选的口红更正,看谁的运动鞋更大牌。
真的没什么优点,就一个花里胡哨。
学校有很多男孩喜欢她,从初中到高中,还有外面职高的男生,形形色色,收情书收到手软。她也不是没有虚荣心,每回跟余漪显摆的时候就特别得意,好几次当众读情书。
不过她比较蠢,回回都是她挑衅在前,余漪被动接受,便显得她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
要再碰到男孩子被她拒绝,就更是她的错了,眼睛长在头顶不说,狗眼看人低不说,还玩弄人家感情。
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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