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她视为掌珠。可以说她在魔界,简直可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自她长成,魔界的名门公子排队来卞城王府提亲,但那些蠢货,还不及她一鞭之力,全被她修理了个干净。她以为世间男子莫不如此,却没想到百年前的那一战,让她彻底失了心,丢了魂。魔界儿女,从不似天界虚伪,她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她也不觉得旭凤会不喜欢她,他们只是接触少了些,但万万没想到啊,旭凤喜欢的竟然是锦觅那一挂的!
初听此言,鎏英是完全不可置信的,虽然接触甚少,但她已经视锦觅为友。现在她喜欢的男人喜欢上了她的朋友?这不是在人间被翻烂了的话本上吗?她堂堂卞城公主,竟然也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强烈的自我质疑和被朋友背叛的感觉袭来,鎏英甚是不知所措。回天界的一路上都在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被旭凤认为打击过大被安顿回栖梧宫。
其实鎏英早在靠近三重天时便已收回神思,锦觅对旭凤如何,她看得一清二楚,此事实在不能迁怒到她身上。何况不是她看低锦觅,到了夜神殿下手里,那只傻兔子还想蹦跶?绝了那念头吧!只是正想说话,恰好看到夜神殿下看过来的眼神,她不懂,但是装聋作哑总是会的!根据她的直觉和这几日相处的经验,听夜神殿下的,一定没错!
事实证明,她讨好夜神殿下总是对的,这不,住进栖梧宫里来了!
鎏英摆出一副受尽打击的模样,跟着小仙侍走进栖梧宫,心里别提多得意了,直到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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