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仍然是陆春归走得快,他就走得快,陆春归走得慢了,他就跟着放慢脚步等她。
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再交谈,各自揣着喜悦的小心思沾沾自喜,都觉得今天已经有了很意外的收获。
走了约二十多分钟,沈青岩停了下来,“你等等我。”
说完就往一片灌木丛走去。
他走到那灌木丛前时,陆春归才看到那里高挂着几大串红艳艳的野果。
陆春归不识得那是什么野果,每粒就像珍珠大小,一簇簇的,像火一般的颜色,在枝头特别醒目。
沈青岩走回来时,手里就捧着那些野果,献宝似的递给她,“这些果子,给你。”
他的手很大,红红的野果在他的手掌上堆成了一座小山丘。
陆春归吃他的多了,已经养成了习惯,也不客气,拿过来一串尝了尝。
汁多味甜,味道十分可口,在吃完烤山鸡这道大餐后,再吃上几颗野果,再舒服不过。
陆春归突然觉得自己也太有口福了。
吃半个烤山鸡,再吃野果,肚子已经十分充实了。这还是八十年代的生活吗?她过的是二十一世纪的小康日子吧。
她笑眯眯地向沈青岩道谢,看他一个都没动,就叫他也一块吃。
沈青岩摇头,陆春归劝道,“你吃嘛,我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你也吃嘛!”
话音才落陆春归就掉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怎么仿佛狐狸精上身似的,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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