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玉米棒子煮熟后散发的香味儿,他就一点儿都不怀疑了,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心疼地掰了好些玉米粒给鸡吃,见鸡没有丝毫问题, 还活蹦乱跳的,便没有再拦着古时初了, 他自己也激动异常又小心翼翼地细细品尝起这玉米来。
吃了第一口之后,他眼睛就亮了,接着又迫不及待地啃了好几口。
“初初!这什么玉米, 真的好吃,香甜软糯,就是太少了, 不如咱们再煮两颗?”明洵意犹未尽地说道。
古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把种子都吃了,你明年种什么?”
明洵顿时失望地叹了口气:“早知道当初就找那商人多买这种子了。”
“当初你根本不认识这是什么,别马后炮了……”古时初毫不留情地怼他。
明洵笑嘻嘻地说:“我这不是说说吗?”
古时初知道玉米的重要性,便对他说:“剩下的四颗玉米棒子,我们得好好保管,明年要种更多。对了,你把这件事跟你爹说说吧。”
明洵疑惑地问:“为什么要跟爹说?不过是一种新奇的吃食而已。”
古时初面无表情道:“新奇的吃食?海外流传过来的新粮种,如果能成功地在咱们大宴朝推广种植出来,能养活很多老百姓……粮食能不能让百姓吃饱,这是关乎天下兴亡的一件大事,如果你拿出了能让养活许多百姓的粮种,知道这会是多大的功劳吗?”
明洵虽然从不干正事, 但到底从小就长
824、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