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之外,还是开心麻花的第二大股东。
当然,这个风头袁华是不会抢的,毕竟这部戏大卖,他获得的好处应该是最大的!
那真是既得名又得利,面子里子都赢麻了!这个时候就不要再出来抢风头惹人嫌了!
据说现在开心麻花的董事长张辰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夏洛》票房成绩这么好,那他当初就不应该这么着急把股份卖了换钱!
只要再往后拖个十天半月,可能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现在一切早已尘埃落定,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公司这边也已经接收了袁华的打款,作为生意人他也只能愿赌服输。
毕竟自己眼光不如袁华准,那就应该给人家交点学费,这样的案例在商界屡见不鲜……
对袁华来说,名气大涨,片酬以及代言价格继续蹿升自不必提,更重要的是总算有了自己的代表角色“袁华”。
抛开这些,单说经济账:
10的票房收益,如果说《夏洛》最终能达到20亿总票房,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成,袁华就能分到约7800万rb。
这是什么概念呢?
在此时除非极个别港台巨星或者好莱坞明星来内地接戏,否则一般内地演员单部电影绝对不可能拿到这么多的片酬。
即便砍半,说实话甚至都没几个人能摸到边!
当然这里仅讨论单一演员片酬,如果说还有其它身份譬如自编自
106.一部电影片酬7800万是什么概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