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这是一揽子协议,二次交易算是第一个协议的补充。
毕竟如果萬达只拿到20的股份,人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所以说袁华也只能又出售了15给他们……
当然对于袁华来说,第二次交易对他来说意义更大一些。
因为第一个是融资,这个钱是用于公司发展的,袁华虽然是最大股东不假,但他是不能挪用的,否则就是违法。
反倒是第二个股份转让,这这次交易主体是他和萬达,这笔钱是人家从他手里买股份的钱。
这个钱直接划到他个人户头,而不是公司账户。这个钱他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想怎么用就可以怎么用……
这次交易虽然金额不算很夸张,但由于双方都太有名,一边是当红流量小生,另外一边则是大名鼎鼎的萬达——
所以这桩交易本来从一开始就备受关注,协议一旦达成,各种报道甚嚣尘上……
因为萬达电影是上市公司,所以说它有义务要向广大股民公开披露这次交易的具体细节,所以说基本上是瞒不住的……
萬达这边刚刚发布公告,瞬间将袁华和华章影视一起被送上热搜。
吃瓜群众纷纷咋舌惊叹,华章影视一个成立不到五年,甚至正式运营才刚刚一年的公司,居然也能有十亿rb的估值!
如果按照此时袁华手握的股份算,光这些股份就价值六个多亿,再加上他刚刚从萬达那里收到两亿现金,等于说个人身价已超
86.新鲜出炉的“袁八亿”(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