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能够增加大明财政的收入。只是这个办法亦有弊端,那就是会致使当地官府逼迫贫穷之家,从而衍生家破人亡的惨境。
正是如此,兵科给事中刘体乾上疏反对征收旧税粮,搬出了苏轼的观点“丰财之道,惟在去其害财者”,矛头直指老生常谈的冗吏和冗费二项。
这冗吏并不是什么书吏,而是公务员的泛指,指那些领取朝廷俸禄的人员,即所谓的“害财者”。
列举出来的数据亦是耸人听闻,汉代七千五百官员,唐代一万八千官员,宋代权冗至三万四千官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超八万员,加上文职共达十万余。
“今边功升授、勋贵传封请封,机构添设,大臣恩荫,加以厂卫、监局、勇士、匠人等等,岁增月益,不可悉举,多一官则多一官之费。请严令各部,请革冗滥,将可减俸银无数。”
矛头直指这些被誉为“害财者”的公务员,然而到户部进行商议这个方案时,却没有将矛头指向官员、勋贵、厂卫等,而是请汰“各监局人匠”。
大明的工匠可分为轮班工匠、住坐工匠和军匠三大类,其中大部分都属于地方的轮班工匠,而住坐工匠和军匠则是服务于朝廷各类衙门和军卫所。
前者的人数众多,且是自食其力,暂且不提。而后者便是此次朝廷要“征讨”的对象,因为住坐工匠和军匠都有着月粮或直米的待遇,朝廷要进行供养。
洪武十一年,朝廷明文规定:“在京工匠上工
第559章 坏心情(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