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葛调查报告,“虽然报官可以解决,但是耗时长,而且不利于杂志的舆论导向。”
“的确,这事儿她们做得很隐秘,真要查起来,没有一年半载解决不了。”杨律师也同意紫纹的观点,“那这些款项还需要追吗?”
“为什么这么问?追不追有影响吗?”
“追的话,难解决!”杨律师这么说着,“两人这十来年,前前后后也就是几百万的私款,但是违约金却更高。”
“也就是说,为了追这几百万的款,杂志社需要付违约金?”
“合同就是合同,一马关一马。”杨律师又问,“合同上说,违约金要支付未完成合同量的三倍,还有一年半,你算算是多少?”
“一年半,少说也要18到20期的杂志,按照目前的发行量,要赔好几千万。”紫纹初步估算了一下。
“是的。如果现在终止合同,开始追款,最多追回几百万,而且合同里并没有说明违规可以作废违约金,所以得不偿失。”杨律师指出了合同里的漏洞。
“那……要是他们违约呢?”
“也是一样的,要赔偿杂志违约金,但是这个违约金数量就比较小。”
“怎么说?”
“合同里说,赔偿数量以这一期发行量来算的三倍,并且每耽误一期,便如数递增。”
“也就是说,只有一期的三倍,也就是一千万不到?”紫纹这么问。
“为什么?不是可以递
二一三、一丘之貉(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