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弟,可以说几乎都是朝歌城人,当年战乱,他们祖辈拖家带口一路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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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跟随皇室,有的是先行有的是后到,不管如何,纷纷来到金陵,在此落地生根,对于朝歌,他们只是血脉上的情感,但并无印象,更多的是来源于书籍和祖父辈的认知。
“原来如此!”霓裳点头:“难怪李公子如此不似南方人士,奴家听闻,南方人士普遍较娇小,皮肤黝黑,但力气奇大,身形敏捷,喜食生肉。”
众人闻言,不禁大感惊奇,纷纷开口,独孤烈放下酒杯道:“不才多年前去过苍州,那处是南方最繁华之地,但比起金陵来,拍马都不及,初到苍州,天气炎热,每日须得沐浴更衣,甚是烦人。”
有男子奇异:“日日沐浴,岂不是将人之精气都冲走了?”
立即有人赞同,表示不可思议。
霓裳开口道:“今日总算明白为什么男人叫臭男人了,原来是你们生怕日日沐浴将人之精气冲走,说什么违背道德,只是为自己懒惰寻得一块遮羞布罢了,而我们女子每日沐浴,也不见如此?”
众人明白过来,顿时哄堂大笑,那人羞赧,恨不得找条缝出来钻进去。
带众人安静,凌心安开口道:“南方炎热,一年四季如春夏,许多南方人士,终生见不到一片雪花,我小时候时常听父亲感叹不适南方之气候,于是就向往北方之地,听到母亲说朝歌四季分明,冬天雪花
第七十四章 感同身受(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