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自信,过于高估自己的写作能力,并且接受不了批评。
而且文无第一,本来文章就很难分高下,大家都说好,你也没证据证明他写得差。
洛为民同志就这样成为了一名作家。
衣着打扮也变得不一样了,喜欢穿传统的服饰,手里爱拿一把折扇。
因为要帮别人题字,天天在家里练字,一手毛笔字是肉眼可见越来越好看。
由于他平常都跟一群文人来往,看的书也越来越多,写出来的文章似乎也越来越好。
有一天雅兴大发,要为儿子的公司题词。
洛修看他写完后,大手一挥,对秘书说:“好好装裱,挂到我办公室去。”
第二天有客户上门拜访,对着那幅字看了很久,赞赏说:“这幅字写得真好,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
洛修听了笑着问:“哦?我也不太懂书法,请问好在哪里呢?”
“你看这字笔酣墨饱,一笔笔铿锵有力,可谓是一字千金啊!恕我眼拙,请问这书法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这字是家父所写,他听到陈总如此赞誉,想必也会很高兴。”
“原来出自老爷子之手,果然家学渊博,要是有空我想亲自拜访,向老爷子讨一幅墨宝。”
洛修听他这么说,都有点怀疑是不是真的写得很好。
不过随后一想,写得好不好不重要,老马随便画幅画,也能拍卖出天价。
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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