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伙计皆被人撂倒,眼看情势不妙,摊主立即扔掉准备撕毁的折扇,挥着拳头直攻而来。
福康安也不闪躲,快准狠的攥住摊主的手腕,用力一扯,胳膊肘直顶他下巴,疼得那人惨叫连连,眼泪都呛了出来。
发觉此人会武功,摊主再不敢逞强,边后退边颤声警示,“这事儿与你无关,少管闲事!”
弹了弹衣袖,福康安气定神闲的将手负于身后,睨他一眼,声厉神肃,“当街打人,砸人摊子,如此恶劣的行为,我岂能袖手旁观?”
摊主大着胆子狡辩道:“那是因为他抢我生意,我自然得教训他。”
保庆心道:这人平日里耍横也就罢了,居然还敢在他家少爷面前猖狂?这不是自留把柄嘛!
正嗤笑间,但听他家少爷正色道:
“《大清律例》中有市廛之款,当中明确规定:京城一切无帖铺户,如有私分地界,不令旁人附近开张,独自霸揽把持者,枷号两个月,杖一百!”
摊主听他轻松背出律例条款,面色一紧,暗叹不妙,“你们……莫不是官差?”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对劲儿,
“你们是哪个衙门里的?我怎的从未见过你们?”
在此处当差的他都打过照面,眼前这位却是眼生的紧。
这猜测委实可笑,福康安顺手亮出腰牌,“在这儿当差,鲜少出来,今日才知这街市上多的是仗势欺人者,浑不把朝廷律法放在眼里。”
第三章(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