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因而通判一职空设。而朝廷迁琼后,为了安置随行朝前来的众多官吏,他才着礼部选人填补州县各级班子,而行政之事自己又不便插手,便未做过多的关注。
这看似只是一件‘奇事’,事务局也是投自己所好上报来的,可见此事确实也算不得大事,但是赵昺却不如此以为只是件稀罕事。而从表面看,事件是一个说的是坏人作恶,受害者不敢怒更不敢言,一个讲的是皇家统治者如何评价下级,一个涉及皇权时代的司法腐败。三者表面上毫不相干,它们的当事人也未必有多少勾连,但仔细一想,就可以发现它们内在的逻辑联系。
那个里长之所以有恃无恐、胡作非为,无非是因为有地方官包庇。而地方官为什么要包庇呢?一个可能是他们想做太平官,混几年就回京城;更大的可能是收受了大盗的贿赂,为了控制大盗,得“留水养鱼”。宋朝末年官场腐败至极以不是什么秘密,小官小捞,大官大捞,少数人甚至贪腐到让人发指的地步。而这些地方官们为何如此胆大包天呢?原因只有一个:皇家人高高在上,只知道在深宫中听汇报,而不深入民间调查研究,经常是非不分、黑白颠倒,贪腐官员随便用点心计就可以将其蒙骗。
赵昺以为这位孙通判贪腐倒是不一定,因为其初来乍到与地方接触尚浅,一个小小的里长还入不了其眼睛。再说当下琼州在天子脚下,又有众多的官员看着,他不敢过于放肆。其如此从表面上看更像是中央下派官员是在向本土官员立威
第550章 现象与本质(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