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盛唐高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233 无奸不商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东西,也就是权利和义务方面的问题,交货的方式、残次品的处理、价格等方面,郑鹏和郭可棠都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二人合作这么久,早就有了默契和信任,谈起来很顺利,可谈到价格方面,有了一点小矛盾。
    郑鹏希望每辆脚踏车的售价五贯,而郭可棠认为偏高,原因是木材价值不高,她找人计算过,成本最多在二贯左右,郭可棠的意思是脚踏车比卤肉更容易模仿,要是利益太高,会刺激其它商家加入竞争,不如走薄利多销的路子,一开始就杜绝一大批潜在竞争者。
    二人把在商言商的精神发挥到极致,争论了好一会两人各退了一步,郭可棠同意从三贯加到四贯,而郑鹏只肯减300文。
    郭可棠努力说服郑鹏:“郑公子,四贯不少了,小女子知道脚踏车是新鲜物,可真不适宜卖高价,你想想,运输、人工、店面租金、过路费、入城费、税费等等,再加上打点,还得开维修点,按郑公子所说,售出一年内保修,只能收取材料费,不收工钱,算起来起码要翻一番才有利润,四贯翻一番就是八贯,都能买一匹驽马了。”
    “话不能这么说”郑鹏据理力争道:“无论是什么马,天天要喂料放养,一个月光是工钱和料钱就可观,脚踏车不用喂料,也不怕它生病、累坏,还干净卫生,多好。”
    说到这里,郑鹏继续说:“再说把高公公拉进来作靠山,这打点大了去,本来就赚得不多,分了大头出去,剩下要三个人分,不对,是四个人

233 无奸不商(3/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