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奈已经隐隐猜到了陶东来接下来要提的条件。
“租也好,卖也好,两个月之内,让他尽快给我们提供一批四百料的海船,如果不愿意合作,那我们就会限制后续的军火供应。”陶东来毫不掩饰地提出了条件。
“一批?”李奈对于这个模糊的数目有点疑问。
“一批的意思,就是不少于十艘。”海运部的越之云接过话头道:“千万不要拿那种跑南洋的一次性货船糊弄我们。”
所谓的一次性货船,是因为当时明朝的外贸出大于入,去南洋交易的船往往回来时有放空的状况。很多海商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便以极为便宜的杂木造船,尽可能简化船体结构,只求能跑上一个单程即可。到了巴达维亚或是马尼拉之后便连船带货一起卖掉,自己再搭乘别的船回来。这种船造价极低,基本上谈不上什么质量。
“最好是附带水手,你知道的,我们这里的水手可是稀缺资源。”陶东来补充道:“至于船只费用嘛,可以从以后购买的军火中抵扣掉。”
李奈犹豫着问道:“那如果许心素肯答应这条件,他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我们保证他每月至少能从胜利港,或者说从你们这里采购到二百支火枪,6磅炮和12磅炮各五门,另外弹药供应量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些。”陶东来所给出的“优惠”条件也十分有限,相比提给对方的附加条件,简直可以用刻薄来形容。
但李奈却知道,恐怕远在福建
第二百三十五章 附加条件(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