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了武器代差,即便有人作乱也不会有翻盘的能力。除此之外,使用火器的军队对后勤的依赖性十分严重,只要掐断弹药供应,持续作战的能力就会急剧下降。在军火的制造和供应上控制住源头,也是有效控制军队的办法之一。
出于这种控制目的,各种科技等级的武器都会按计划同步制造,分别使用。比如穿越众自己已经造出了后膛炮,那么就可以将技术含量较低的“海汉大炮”向明王朝进行出售。当穿越众的土著部队装备米尼式步枪之后,那么淘汰下来的老式燧发枪就可以出现在军火出口的清单上了。
出口军火其实还有一个比较隐晦的目的,执委会并没有公开对外宣布。这个目的其实也是执委会受到后世某些大火出口政策的启发后才定下的,那就是通过不断有针对性的出口军火,削弱军火进口国的武器研发能力,长此以往,对军火出口国就不得不产生强烈的依赖性,不管是武器的售后维护,弹药的提供,人员的培训等等,都将会严重受制于军火出口国。比如后世的南亚大国印度,被戏称为万火库,海陆空主要武器基本全靠从不同的国家进口,其弊端不言而喻。自己搞个武器研发往往长达数十年之久,等好不容易看着要出样品了,人家军火出口国就会很“适时”地推出生产成本低得多的同等级武器,让这种劳神费力的武器研发不得不半途而废。
这种军火科技上的控制到达一定的阶段之后,军火出口国与其客户之间便很容易达成军事同盟的关系,三
第六十三 火炮 二(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