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记得!
我无需再用到匕首,十指尖锐的指甲,就是我最好的武器。
首当其冲的,是一名年纪大概在十八岁的年轻人,然而在此时,我心中再无任何怜悯。在这个地方,每个人都要遵守丛林法则,谁想做圣人的,那只会死无葬身之地。我也已领教过了。
右手陡然往前一伸,就贯穿了距我最近的年轻人的胸口,甚至我能感觉到,他的肋骨在我手指的指缝中断折的声音。他浑身一颤,就缓缓无力倒下,他用一种惊骇欲裂的眼神看着贯入自己胸前的手,却是没有机会再惨叫一声。
我把手从中抽了出来,在他们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就径直扑了上去。
当我的指甲划过两个人喉咙,才有人反应过来。
“啊!杀人了!
“我艹!他还是人吗?
“我看咱们打不过!
“瞎扯什么!大家一块上啊,要不然我们就活不了了!
“我日你妈!你要上你上!
他们只是持强凌弱罢了,如果看到死的人是自己一方的,那一定会吓得半死,这我早就预料到了,因此我加快了这次大屠杀,要是分散开来,我会有些麻烦。
我不知道是自己泯灭了人性,还是他们的做法实在是太过过份,或许两者皆有,但是我总不能因为他们要杀我,而我乖乖伸脑袋上去受死!
面对这一群普通人,我如砍瓜切菜一般,在他们之中穿行,短短两分钟以后,
157 我是不会让你死得那么痛快的(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