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好奇怪的。
那怕是现在也一样,没有到一定高度,一定地位,合同里面的内容,压根就不重要。
看与不看,最后都要签!
至于说看完之后觉得不合适,要求改合同,开什么国际玩笑?
哪家娱乐公司会给新人改合同的权利?
压根不可能,这点想都不要想。
对于新人,任何娱乐公司都只会是一种态度,那就是你爱签不签,不签拉倒。
所以,别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那在圈子里,属于正常操作。
当然了,薛之歉最倒霉的是,碰到了不靠谱的老板,虽然第一张专辑,让他火了一把。
也就是这首认真的雪,让他有了一定的名气,按道理来说,一般情况公司会趁热打铁,继续在他身上投入资源,可是万万没想到…
老板不知道什么原因跑路了!
这就跟江南皮革厂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是一样的,只留下一堆员工在厂里干瞪眼。
至于薛之歉为什么没有跳槽!
不管对方是出于情义,还是没钱解约。
反正,换做是正常人,有实力的歌手,都不应该,也不可能继续待在一家没前途的公司。
更何况,薛之歉自己都说过,他想红!
一个想红的人,跟公司讲情义。
这是娱乐圈当成混嘿社会吗?
后者讲义气,沈翌相信。
第52章认真的雪(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