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社会新闻呢。
大街上,摔倒的老人没人扶,大家都忙着拍照传视频。
这一幕经过一个媒体记者的传播宣扬,在网上引起了挺大一波讨论。
有人说:不是不想扶,是不敢扶,很多老人都老眼昏花,逮住扶她的那人,就怎么也不撒手了。
也有人说:现在这社会碰瓷的那么多,谁知道是真摔假摔啊,指不定就靠那赚钱呢。
更有人说:社会坏了,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总之——
大多数网友是觉得不该扶,和周围人一起看个热闹,拍照传播一下,就算积德了。
干什么呀,劳心劳力的。
指不定做了好事,还反被倒打一耙,成罪魁祸首了。
得不偿失。
当时童桐是义正言辞地谴责了一下拍照看热闹的那些人,引得班上学生哈哈大笑了。
老师都笑了,因为她偏离主题了。
他们新闻学老师说起这个事例,是因为写新闻稿的记者,个人情感色彩太过于明显,和童桐一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过分谴责围观群众,用词非常犀利。
老师就说了,记者不是法官,一个合格的记者,恪守的第一点,应该是传播,并非审判。
写新闻稿最好不要用含有感情色彩的形容词,才能更好地对新闻负责。
新闻要传播的,必须是客观事实,而并非主观情绪。
童桐这样的姑娘,应该去当个警察,反正是不
第348节(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