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惊鸿一瞥,念念不忘,却久寻不着,后来他应朋友之约在酒吧见面,却不想见到了正独自酌酒的她。
之后的事好像顺理成章好像又成了他们俩循规蹈矩的生活中最大的意外,成年男女,一见如故,她又像个妖精一样的诱惑着自己。
那一晚成了宋知城十几年来黑白生活里唯一的彩色,而这一抹彩色却在半夜他洗澡之时溜了。
不只溜了,还在他找了她一年后意外的在机场碰到后还忘了他!
还好,这一回,他拍下了她的脸,查到了她的工作的地方,第二天就故意撞了个淤青去认了门。
想到这,宋知城委屈的耷拉了眉眼:【我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
苏晚的嘴张的可以塞进一个灯泡。
万万没想到,事情是这个发展模式。
怪不得她是女配了,要是她一辈子没回来,那真的就成为眼前这个男人心中永远的白月光,心口的一粒朱砂痣了。
原来他俩早已认识了,还认识的颇为香艳。
那为什么她会没有这一部分记忆?
唯一的解释是原身自己恐怕也不记得了。
这人的心是有多大,都和人家滚到床上去了,却忘得一干二净,还难为人家念念不忘。
“我......当时喝醉了?”
这话说的宋知城脸一黑,他以为苏晚是想要说这一晚是酒后乱性,做不得数的男欢女爱,还怪他认真了。
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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