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签订,也就是说,你将拿到三部电影的片酬,总计210万港币。”
签约陈蕙敏是一桩交易,陈维云需要对方替他卖命,酬劳必须讲清楚。
“陈生,你够慷慨!”陈蕙敏出道十年,拍了四十部戏,片酬加起来都没有两百万,跟着大富豪混,果真能够吃香喝辣,稍稍露出一点油水,足够他享用半辈子。
“我这个人讲究礼尚往来,陈生,无论戏里戏外,我一定尽我所能办好你的差事。”陈蕙敏隐晦表明自己的态度。
“差事先不急,你的酬劳我还没有讲完。”陈维云继续说:
“电影杀青后,会出版漫画,并针对‘宋子豪’这个角色开发至少三款角色纪念品,我公司会购买你的肖像权,并从纪念品利润里定期给你分红,但这里边牵涉到一个问题,你想拿分红,必须签在我公司,肖像权是终生买断,假如你脱离我公司,我公司有权使用你的肖像,你却无权再享受纪念品的收益。”
“陈生,这件事圈里已经传遍了,签到你公司能走红,又有钱赚,只要你看得起我,你说签几年,我不会皱一下眉头。”即使陈维云不提,陈蕙敏也会主动签长约,《我和僵尸有个约会》捧红一堆小配角,关键是这些小配角从纪念品里赚的钱比某些二线艺人还要多,简直不敢想象。
“我随时可以签。”陈蕙敏来前已经打算过,只要片酬给的合理,他就跟着陈维云混,纪念品分红是额外惊喜。
陈维云知道这
163、不顾一切的投奔(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