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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风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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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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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倭国洽谈版权收购。
    “老板,我先找到特佳丽玩具公司,收购他们的变形玩具专利,这种产品卖的并不好,因为与高达玩具类似,属于机甲性质,我们的变形金刚是一种机器生物,出版动画构不成侵权,没有必要购买。”
    “不不,我们将来要生产玩具纪念品,必须把专利买断,需要多少钱?”陈维云问他。
    “特佳丽的老板亲自接待我,开价五万美金。”
    “给他!《森林大帝》的版权呢?手冢治虫怎么说?”
    “手冢先生同意出售电影改编权,他听说是香江电影公司要拍动画电影,给我们一个优惠价两万美金。”
    这个价格并不贵,改编后是二次创作,《狮子王》的版权是属于陈维云的,购买电影改编权的目的是为了阻止手冢治虫有可能发起的侵权诉讼。
    “买下来!《周刊少年ju》上有无鸟山明出版的《龙珠》漫画?”
    “我购买了最近两年的期刊,没有发现任何与《龙珠》相关的作品!”
    “很好!”陈维云叮嘱道:“尽快搞定《龙珠》与《变形金刚》商标专利与版权的申请,公司要和亚视tvb谈判,你必须在场。”
    “知了老板!”
    挂断电话,陈维云松了口气,版权事情一旦落实,他会扩充手绘师的阵容,全力创作动画连续剧,打响梦工厂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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