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詹姆森最近心情很不错,他出生的年代,那时候互联网还没成型,除了那些大学里面占了一整座教室大型计算机,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还是通过电视,收音机,报纸。他就是在那个时候从一名小报童开始做起的,他很喜欢那种石墨印刷在纸上的味道,看着人们在报纸上搜索自己想要的信息,他莫名的有种成就感,因为他感觉自己就是给他们知识的先知。
几十年如一日的打拼,让詹姆森在纽约这座世界城市里也有着自己的一席之地,开了一家属于他的报社,号角日报。可这个年代,报纸已经不是主流了,互联网纷飞的年代,有什么事,你这边前脚刚发生,后脚在书癖爱好者一个信息渠道而已,即使他们拿着报纸,也会在手机上刷着推特,脸书互动。
詹姆森还没来得及跟上时代的发展,就要被时代给甩进臭水沟里了。纽约是一座世界闻名的大城市,常住人口就有2500万,还不算上那些非法移民过来的,而这样的一座城市,像他这样的报社就有十几家,比起他这种半路出家的,能碾压他的不说两只手,一只手多一点还是有的,都是百年老字号了,个顶个的都是与时俱进,开着各种官方号,网站,电视台,基本上就把纽约市的蛋糕分好了,只留下些汤汤水水给像他这种刚起步的报社。
他甘心吗?他不甘心,没有这些大报社一样有手眼通天的能力,什么发布会都能塞到最里面。所以他就另辟蹊径,专门找社会关注点来炒作,以前的时候,如何
第四十九章 动乱开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