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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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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握着林歇的手开始写字,可从落笔的刹那开始,金姑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轻松了。
    她也曾教过家中弟弟妹妹写字,因而知道这样握着别人的手写字是最憋屈的,因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着笔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让你感受明明笔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从心的感觉。
    但是握着林歇的手就不会,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么做的念头,手上稍稍用点力,林歇的手就会十分听话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笔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惯用的,最后写出的,也是她的字迹。
    等写完,金姑娘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挥散不去。
    有种自己心随意动,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觉,可明明,她没怎么用力。
    而且写字不是知道怎么写就行的,手得稳,得有力道,这都需要练,练很久很久,她从小就没少在这方面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却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么感知灵敏,也无法写出这样的字来。
    于是他问林歇:“以前可曾习过字?”
    林歇:“幼时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写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数不清。
    只因长夜军与闻风斋书信来往颇多,长夜军的前辈们懒得为闻风斋动笔,总要她来代笔,却又不许她拿丑字出去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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