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自己都不一定在乎,更何况别人。脚步没停反而走的更快了。
粉红十二郎见打动不了陈怜,只能屁颠屁颠的跟在他们后面献殷勤,把陈怜烦的要死,自己又没有武功,让出尘和尚出手他又不肯,要是出尘和尚肯出手,管他什么粉红十二郎,通通打到那什么斋的人都不认识,出尘和尚的功夫陈怜是知道的,那才是真人不露相。反正平时也没看到出尘和尚跟人打架,自己知道也是看到出尘和尚在练功,反正陈怜自己是不懂功夫的,就是觉得很厉害,毕竟女生的第六感都是堪比探测仪存在的一种天赋,不用查克拉,不用芭芭拉,也不用能量满满哒。
陈怜见这些人赶都赶不走只能无视他们了,出尘和尚在一旁连个声都没吭,自己咄咄逼人就显得很小气了。
最好陈怜想起刚刚大个子说‘小少爷’。便好奇的问了一下,说:“小少爷是谁啊?”
大个子赶紧迈着小碎步上来,他说:“十年前在伍家岭的伍府里面,斋主您当时是伍府的一名丫鬟您记得吗?”
陈怜听完说:“原来那一家人姓伍啊。”
大个子听完转头看向书生,书生摇了摇头。大个子只能继续说:“是,当时伍府最小的儿子就是小少爷。”
“我只记得一个少爷,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说的那个。”陈怜咬着一根猫尾草,双手背在身后,歪着头思考着。
然后她问:“你们跟我说这个有什么用,少爷活着就活着,我也就只跟他说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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